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前夕,共青团中央下发《关于表彰2014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决定》,经过集团团委推荐、层层评选,我集团总承包公司团委书记王栋被团中央授予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荣誉称号。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共青团干部的最高荣誉,全国共有138名团干部获此荣誉,山西省仅有2名同志获选,王栋同志是山西企业共青团干部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典型。
王栋同志自2006年参加工作工作以来,先后担任过宁夏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工长、总工长、分公司经营预算部长、经理助理、集团总公司特级资质评审答辩演示人员,后通过公开竞聘当选总承包公司团委书记。在担任团委书记期间,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干部、团员青年开拓创新,拼搏进取,不断创新团组织工作新举措。多年来,总承包公司团委融入中心,服务大局,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大力支持下,按照“夯实基础、注重特色、突出重点、持续推进”原则,积极发挥团组织的自主性和能动性,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,激发广大青年团员的工作热情、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,切实做到了围绕大局有新作为,服务青年有新成效,自身建设有新发展,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拓创新,求实奋进,为推动企业稳步科学发展贡献了青春力量。带领总承包公司共创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项、省级青年文明号5项、集团级青年文明号5项;国家级安全生产示范岗2项、省级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集体3项、集团级安全生产示范岗5项。总承包公司团委多次被评为集团五四红旗团委、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委、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、山西省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,其个人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,总承包公司“十佳青年”、西南西北八省区建筑业青年岗位能手、山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等光荣称号。